盛宣怀(1844—1916)清末江苏武进(今常州)人,字杏荪,号愚斋。早年以诸生纳资为主事,改官直隶州知州,累迁至道员。同治九年(1870)入李鸿章幕,累擢津海关道兼海关监督。十一年参与筹办轮船招商局,由会办升督办。后历充天津电报局总办、华盛纺织总厂督办。光绪二十二年(1896)起相继接办汉冶萍煤铁厂矿,并被清廷委为铁路总公司督办,又获准主持开设中国通商银行。多次向外国贷款修路。二十六年参与策划“东南互保”。次年升任会办商约大臣。三十四年被任为邮传部右侍郎,奏准成立汉治萍公司。宣统元年(1909)任中国红十字会会长。二年底补授邮传部尚书,与四国银行团签订币制实业借款合同和湖广铁路借款合同。奏请“铁路国有”,激起铁路风潮。武昌起义后,被革职。1913年任汉冶萍董事长、招商局副董事长。有《愚斋存稿》《盛宣怀未刊信稿》等。
· 引自《中国历史大辞典》(上海辞书出版社2010年版)第268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