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丁健 骆林 报道:
日前,我县青年小曾将一只从赤水镇乡下买回来的猫头鹰送到了县森林公安局民警的手中。
同期声 热心市民 曾思成:就那天下午五六点钟的时候,开车经过那个地方,然后看见一个小孩手上抓着一只动物,当时小孩也不知道是什么东西,我就知道是猫头鹰。他说是树上掉下来的。我就给了他两百块钱。把他买过来了。
这只小家伙竖着两只尖尖的耳朵,瞪着萌宠的大眼睛,干警们经过鉴定,认定这是一只珍贵的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猫头鹰,也称长耳鸮。这只猫头鹰没有受伤,应该是白天在树上栖息时不慎掉下来的,白天猫头鹰基本就是睁眼瞎,所以被人捡到也无法飞走。
现场采访 记者:你觉得花这两百元值吗?
热心市民 曾思诚:我觉得这两百元花的值,因为猫头鹰是国家保护动物,如果用两百块钱能挽救猫头鹰的生命,我觉得值。
干警们对小曾爱护野生动物的行为给与了很高的评价。
同期声 县森林公安局新安派出所干 警雷帆:对于小曾同志这种上交野生保护动物的行为,我们是给予很大的认可和赞赏的。因为保护野生动物是我们每个公民的义务和责任,所以对这种行为是一个很大的赞赏,同时也希望广大人民群众在碰到野生动物的时候,也能够及时的上交给我们保护起来,也可以上交给林业局的野保站。
小曾有个愿望就是想让这只猫头鹰能够野外放生,民警们决定帮他实现这个愿望,14号晚上,县森林公安干警和县野保站的同志陪着小曾一起将这只猫头鹰带到了森林茂密的旴江林场进行放生。打开笼门,小家伙还犹豫着不肯离开,似乎是在留意这些帮助它的好心人。在大家的鼓励下,它终于展翅飞进了茫茫丛林。
同期声 县森林公安局新安派出所所长 吴雪辉:考虑到猫头鹰是夜行动物,所以我们选择晚上放飞,经过我们观察,这只猫头鹰身体状况良好,我们在这里选择了一处比较适合它生存的环境,希望它能够很好的融入到大自然去,在这里生存下去。
看到猫头鹰回到了大自然的怀抱,小曾感觉到特别的欣慰。
同期声 热心市民 曾思诚:看到这个猫头鹰回归大自然,我心里很欣慰,希望大家也跟我一样,多保护野生动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