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护我们赖以生存的环境
打好“蓝天保卫战”
如今,广昌已全面禁放烟花爆竹
不仅仅在广昌
全市县级城市都已经向烟花爆竹说“N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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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
近日,
一位黎川男子不为所动、以身试法。
最终被公安机关
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
自1月3日起,黎川县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实施以来,该县公安局联合县城管局、社区居委会等单位加强宣传、巡查,切实做到宣传全覆盖,无盲区。
1月24日上午,工业园区派出所接到有群众举报有人在富宸国际花苑小区燃放烟花爆竹,便迅速派出民警赶到现场核实,并将违法嫌疑人张某抓获。经张某交代,今天是张某家乔迁,所以在小区内燃放烟花爆竹庆祝。
在接受民警的思想教育后,
当事人认错态度良好,
并表示
以后再也不会违规燃放烟花爆竹了。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的有关规定,
黎川县公安局对其作了
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
这是黎川县禁燃令正式实施后
开出的首张罚单。
民警温馨提示:
希望广大市民一定要遵守禁燃公告,
公安机关将对这类违法行为
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
处罚不是目的,
是为了让我们的家乡变得
更好、更美!
让我们从自身做起
要健康、要新鲜空气、不要雾霾
以实际行动
打赢“蓝天保卫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