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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的 公告

2019-06-18 16:28 广昌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阅读:449 

根据《关于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的意见》文件精神,请2019年1月21日前以政府安排工作方式退出现役的退役士兵,认真梳理个人2019年1月21日前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保险欠缴、断缴情况,带齐以下材料,在2019年12月31日前,到指定申请受理点提出补缴申请。其中:有安置单位的,到原安置单位或原安置单位主管部门提出补缴申请;无安置单位的,到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子暄南路原水保局办公楼)提出补缴申请。

材料清单:

1.入伍批准书或应征公民入伍政审表等入伍证明材料主件(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印章的复印件);

2.退出现役登记表(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印章的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相关缴费记录,如在多个地区参保的,须提供多地缴费证明或个人账户查询单等缴费记录凭证。

档案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管理的不需要提供第1、2项材料。

联系人:罗  鹏          

联系电话:0794-3622196

广昌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19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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