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完善“先诊疗后付费”相关制度
(1)“先诊疗后付费”和“一站式结算”服务内容:全面实施我县行政区域内城镇贫困群众住院先诊疗后付费,实行就医“一站式”结算服务。各级定点医疗机构(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和14所乡镇卫生院)设立“一站式”综合服务窗口,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重大疾病补充保险、医疗救助和政府兜底保障“一站式”信息交换和即时结算。
(2)“先诊疗后付费”和“一站式结算”服务流程:
1、服务对象:城镇特困人员、城镇低保对象、城镇孤儿、支出型贫困低收入家庭。
2、入院手续。贫困户患者办理入院手续,签订“先诊疗、后付费”服务协议后,无需交纳住院押金,直接住院治疗,医院负责收存身份证复印件和医保卡、贫困证或低保、特困等相关证件。3、费用结算。贫困户患者在住院治疗办理出院手续时,只需要向医院支付自付医疗费用,贫困户患者结清个人应承担的费用后,收费处工作人员及时归还患者提交的相关证件。
(3)责任单位、责任人:“先诊疗后付费”和“一站式结算”项目由县卫健委负责解释,具体工作由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和14所乡镇卫生院实施。
联系人:唐荣华联系电话:3622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