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补贴政策认定条件: 1.申请家庭为我县享受民政部门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以及人均年收入在17072元(我县2017年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24389元的70%,下同)以下的中低收入家庭; 2.无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3.享受公共租赁补贴保障家庭成员必须具有我县主城区或户籍在乡镇(旴江镇之外)常住非农户口满2年以上(新生儿不限); 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