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践行“林长制”工作,广昌顺利放飞“国家二级保护鸟类”——领角鸮

©原创 2020-01-09 11:40 广昌县融媒体中心  阅读:466 

2020年1月6日下午,接县爱心联谊会求助电话,有市民捡到一只猫头鹰等待救助。广昌县抚河源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站站长陈坚、县林业局野保股股长魏志东及技术员唐翔鹏迅速赶往现场,经仔细辨别后确认为一只领角鸮。

据了解,1月4日晚,尖峰乡居民谢女士发现一只小鸟卡在家里楼道窗户上,经上网查询疑似国家二级保护鸟类猫头鹰,因担心小鸟受伤,便留在家中细心照料。1月6日,主动联系县爱心联谊会,联谊会志愿者立即联系了县林业局野保站工作人员。县林业局工作人员及县爱心联谊会志愿者到达后,经判断这只领角鸮无明显外伤,经试飞具备野外生存能力,符合放飞条件。考虑到领角鸮是夜行动物,当夜幕降临后,在野保部门的引领下,这只领角鸮被成功放飞。

践行“林长制”工作以来,广昌的山更绿了,水更清了,野生动物繁衍和栖息环境得到了得到极大改善,野生动物的种类和数量都有明显增加,常有野生动物误入人类生活区域。经过历年来多次开展打击非法猎捕和非法经营利用野生动物专项行动及通过开展“爱鸟周”等科普宣传活动,广昌林业局在广播电视、微信公众号、林业官方微博等各媒体全方面、多渠道的开展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群众爱护、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逐渐增强,近三年内十余起救助野生动物的求助电话,90%都是群众主动联系的,“维护生态和谐、保护野生动物”已在群众中形成了共识,成为践行生态文明的自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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