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齐美煜)为更好地发挥工人文化宫在组织、教育、引导和团结职工等方面的积极作用,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工人文化宫建设与管理的意见》。意见提出,将推进全省工人文化宫建设和管理纳入公共文化服务保障体系,通过改造改善、盘活利用、政府划拨、规划新建等方式,打造一批适应职工需求、功能齐全、设施完备、活动经常的工人文化宫,在2023年前实现设区市、县(市、区)工人文化宫全覆盖。
意见要求,要采取盘活存量、调整置换、集中利用等方式进行工人文化宫建设,不搞大拆大建,凡现有场地和设施能够满足职工文化需求的,原则上不再新建,只做充实与提升;因场地不足、功能不全、设施陈旧等影响工人文化宫发挥作用的,可以通过改(扩)建的方式加以改善;对职工人数多且文化活动阵地缺乏的地区,确有必要新建工人文化宫的,必须立项文件齐备、建设资金到位。工人文化宫可以独立建设,也可以与当地政府文化服务项目整体规划一并兴建。严禁以建设工人文化宫为名,变相兴建楼堂馆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