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计划编制与实施
《广昌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1991~2000年十年规划》1990年开始编制,1992年4月2日经广昌县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规划提出8个方面主要发展内容,即保持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发展,经济效益有明显提高,科学技术水平有较大提高,产品结构趋于合理,积极建设适应以公有制经济为基础的社会主义有计划商品经济、发展计划调节和市场调节相结合的市场,劳动者素质有较大提高,人民生活有进一步改善,精神文明建设达到新水平。
《广昌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八五”计划纲要》(1991~195年)该计划与《广昌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1991~2000年十年规划》同步编制,同时经广昌县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八五”计划纲要提出要加强农业、电力、交通、电和市场基础建设,打好农业开发总体战,大力发展乡镇企业、县办工业、建筑业、第三产业及科技、教育卫生、体育和社会保障事业。继续搞好扶贫工作,实行计划生育、控制人口增长,稳定和完善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和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发展各种类型的企业集团,发展外向型经济,推进住房制度改革、逐步实现住宅商品化,以公有制为主体,大力发展集体经济,鼓励发展个体私营和其他经济,积极推进计划财政、金融、物价和保险等方面管理制度的改革。
“八五”计划纲要提出的主要计划指标是:到195年,全县国民生产总值17530万元,年均递增9.17%,其中第一产业7328万元,年均递增5.%,第二产业5734万元,年均递增14.08%,第三产业4470万元,年均递增13.02%;农业总产值15930万,年均递增4%;工业总产值13160万元,年均递增11.47%;财政收入2150万元,年均递增10.48%;固资产投资6366万元,年均递增12.55%;社会商品零售总额12500万元,年均递增9.04%;总人口20.56万人,年均递增1.4%;农民人均纯收入7951992年下半年,根据党的十四大提出的加快经济发展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战略和目标,元,年均递增8%。
对“八五”计划纲要进行了调整,并于1993年1月经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其调整的主要内容是:(1)加快经济发展速度,主要经济和社会发展指标均作了较大幅度的调整;(2)建立轻型产品结构,在农业方面提出大规模营造经济林用材林、果木林,建立猪禽鱼良种基地,促成“五稻七莲五万烟、五万药菜瓜果园”的农业种植格局;在工业方面提出组建企业集团,对现有企业实行关停并转和租赁、拍卖、股份制改造,形成造纸包装印刷、木竹加工、林业化工、食品、建材和纺织皮革六大支柱产业。(3)加快发展第三产业,提出建立初步发达的市场体系社会保障体系产业化的社会服务体系和高效能的宏观协调体系。(4)改善投资硬环境,提出大力加强交通、能源、通讯和城镇建设。调整后的主要计划指标是:到1995年,全县国民生产总值20280万元,年均递增12.4%,其中第一产业7840万元,年均递增6.7%,第二产业6867万元年均递增18.26%,第三产业5573万元,年均递增15.8%;农业总产值16988万元,年均递增5.5%;工业总产值17723万元,年均递增18%;财政收入2260万元,年均递增11.5%;固定资产投资6366万元,年均递增12.55%;社会商品零售总额16314万元,年均递增15%;总人口20.56万人,年均递增.4%;农民人均纯收入906元(基数变更,仅调绝对数),年均递增8%。
“八五”期间,各项主要指标均保持较高发展速度,总体上实现了计划目标。至1995年,全县国民生产总值35676万元,占计划175.9%,其中第一产业17726万元,占计划226%,第二产业6473万元,占计划94.2%,第三产业11477万元,占计划205.9%;农业总产值18525万元,占计划109%;工业总产值10114万元(工业普查数),占计划57.1%;财政收入2588万元,占计划114.5%;固定资产投资4200万元,占计划66%;社会商品零售总额14820万元占计划90.1%;总人口20.17万人,占计划98.1%;农民人均纯收入1427元,占计划157.5%基础设施建设和各项社会事业取得重要进展。新建了教育电视台,完成了校园“六配套”,有线电视延伸至6个乡镇,农村初级电气化建设、南头水库、新安至赤水油路铺设、东杨公路改造、清潭大桥、县城白莲市场南国商厦和新车站等工程竣工,县城东路小区拓建正式实施,“大哥大”基站和气象微机终端开通。
《广昌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1996~2010年)1994年开始编制,1996年3月经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是本着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超越全省平均水平,达到全国平均水平的意愿编制的。提出“坚持以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针,优化农业,走兴农富民、稳农富县的路子;主攻工业,走兴工聚财、强工富县的路子;优先发展第三产业,走以城镇兴商、以商富财的路子;实现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经济快速协调发展,人口素质普遍提高,社会事业全面繁荣进步,本世纪末人民生活水平进入小康,2010年达到富裕”的县域经济现代化战略目标和“五个必须坚持贯彻的方针”,即:发展的方针,效益的方针,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方针,改革开放的方针,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拟订了2010年国民生产总值在2000年基础上再翻一番,一、二、三产业之比由1994年的46.9:25.7:27.5调整到25.3:43:31.7,工农业产值之比由1994年的36:64调整到14:86,城镇居民人均收入达到6500元,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5260元,人口年增长率控制在12‰等长远主要发展目标。
《广昌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196~2000)该计划与《广昌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同步编制,同时经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九五”计划提出继续实施以“一路(206国道)六镇(甘竹、旴江苦竹、头陂、赤水、驿前)”和“两沿”(沿河沿路)为先导的重点突破,围绕建设“百里经济带、十里经济长廊、十亿工业产值、县城十万人口”,加快交通、能源、邮电通讯、城镇和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依靠科技进步推动农业工业化和贸工农一体化,实施林果、养殖、莲烟、食用菌4大农业工程,培植食品、造纸包装印刷木竹、化工橡胶、建材、纺织皮革、饲料、地矿开采8大工业支拄,技术进步对农业、工业经济增长贡献率分别达到40%和50%;重视发展卫生体育文化广播电视、计划生育、社会保障、劳动就业、环境保护等其他社会事业,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扫除青壮年文盲,大力发展职业教育,不断完善以生产建设和群众生活为对象的各类社会化服务和保障体系,推进各项社会事业全面进步。
“九五”计划提出的主要计划指标是:到2000年,县国民生产总值79000万元,年均递增22.1%其中第一产业20000万元,年均递增10.5%,第二产业34000万元,年均递增33.4%,第三产业25000万元,年均递增25.4%;农业总产值29600万元,年均递增10.5%;工业总产值80000万元,年均递增31%;财政收入7630万元,年均递增23.1%;社会商品零售总额54382万元,年均递增29.7%;总人口22.45万人,年均递增1.2%;农民人均纯收入2030元,年均递增15.3%。
2000年下半年,考虑“九五”期间东南亚金融危机、国内经济形势及百年一遇的特大洪灾等对全县经济发展的负面影响和全国工业普查造成有关基数的调整,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又对“九五”计划的部分主要经济指标调整为:全县国民生产总值0400万元,年均递增6.8%,其中第一产业17100万元年均递增3.4%,第二产业8900万元,年均递增7.2%,第三产业14400万元,年均递增11.5%;农业总产值20000万元,年均递增1.5%;工业总产值22000万元,年均递增16.8%;财政收入4148万元,年均递增9.9%;社会商品零售总额19300万元,均递增5.4%;总人口22.42万人,年均递增2.14%;农民人均纯收入1177元,年均递增-3.8%。
至2000年,全县完成国民生产总值4944万元,占计划(“九五”调整计划,下同)122.49%,其中第一产业20889万元,占计划122.2%,第二产业10894万元,占计划122.4%,第三产业17664万元,占计划122.7%;农业总产值20008万元,占计划100%;业总产值22424万元,占计划101.9%;财政收入4219万元,占计划101.7%;社会商品零售总额1385万元,占计划100.4%;总人口22.32万人,占计划99.6%;农民人均纯收入1177元,占计划100%。“五”期间,全县基础设施建设和各项社会事业取得新的突破。杨溪水电站竣工投入运行;206国道县内段全面改造,昌厦公路广昌段竣工通车;县城建设东路新区基本建成,解放路两侧建筑全面“着装整容”,2.5万吨给水扩建工程付诸实施;新建县医院门诊大楼和沿河公园,重建河东雁塔,对焦坑河全线治理;电话号码升至7位,有线电视微波传输和无线通讯网络基本实现;教育“两基”(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通过省级验收。
专题规划编制与专题调查1991年,根据省、地要求,对1988年编制的《广昌县域土规划》进行调整编制,并报抚州地区计划委员会批准。主要对全县土地、气候、水、生物、草场及饲料、能源、矿产、劳动力和旅游资源进行评价并提出开发利用意见。
1992年,编制《广昌县农业区域开发总体规划》在对全县土地气候、水生物、草场、劳动力和名特产品等资源进行评价的基础上,分别提出195、2000、2020年3个时段的农业区域开发总体目标。
1996年7~9月,按照省、地计委的布置,县计委会同县农业局、林业局、水电局、统计局在全县组织开展了“五荒”(即荒山、荒坡、荒地、荒滩、荒水)和“四低”(中低产田、低产园、低产林、低产水面)资源更新调查,形成了《广昌县五荒四低资源更新调查综合报告》,于1997年1月获全区农业区划优秀成果一等奖。当时,全县尚有荒山14892亩,荒坡12098亩,荒水241亩,荒地14943亩,荒滩1047亩;有中低产田(土)34652亩,低产园21273亩,低产林52860亩,低产水面3555亩。
1999年,县计委会同农业局、林业局、水利局、水保局组织编制了《广昌县生态环境综合治理规划》和分年实施方案。同年经省计委批准,广昌县列入国家生态环境建设综合治理重点县。
内容来源:广昌县地方志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