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县环保局与赣州宏华公司对位于县工业园区的凯思德生物质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危险废物品进行了转运和现场清理,县公安局与县人民检察院的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了验收确认,目前已全部完成转移处置工作。
据了解,该公司厂房内滞留的危险废物品是由被告人陈李明等人在非法生产溴代苯丙酮时遗留下来的,这是一起非法生产制毒物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该案件已于去年4月18日在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审判要求被告人及时处置现场查获的危险废物,或指定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为处置。因四次招标均为达到开标要求作流标处理,该非法生产制毒物品现场未得到有效治理,危险废物未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为加快推进遗留危险物质处理,减少环境风险,1月21日,县环保局受县人民政府委托与赣州宏华环保责任公司签订危废处理合同,并于1月28日开始对该批危险物质进行清运,共清运危险废物74.912吨,其中车间易制毒原料64.912吨,污染土壤10吨,对相关设备进行了拆除并集中堆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