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检疫与防治
检疫1991年,旴江镇成立动物检疫站,负责对县城的动物及动物产品进行检疫,与江畜牧兽医站分设。其他乡镇未单独设立检疫站,由兽医站检疫员负责所在乡镇检疫工作。动物离开饲养地出售、运输,动物产品离开加工场出售和运输之前,由饲养户报告兽医站,动物检疫员按照检疫规程实施产地检疫。经检疫合格的动物和动物产品,由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出具检疫证明。在县境内流通的动物出具产地检疫证明;运出县境的动物,出具运输检疫证明;对屠宰后的畜禽产品,经检疫合格的,出具肉品检疫合格证明。对不合格产品,检疫员有权按规定作出处理。
至2000年,全县检疫人员实施产地检疫的生猪和活牛分别为441966头、6127头;实施运输检疫的猪、牛分别为151898头和4686头,家禽为26783羽实施肉品检疫的猪牛共226297头;剔除病死猪牛肉1462头。
疫病防治1991~2000年,广昌常见猪病有猪瘟、丹毒病肺疫、副伤寒、链球菌病、喘气病、传染性胃肠炎、猪水肿病、李氏杆菌病、中毒、弓形体等;病有出败锥虫病、血尿、中毒、皮炎、风湿、流感等;家禽病有鸡瘟、禽霍乱病、法氏囊病、支气管炎、鸭病毒性肝炎等。防疫工作以春秋两防为重点仔猪实行窝边注射、市场补针和定时定点相结合的防疫制度。猪瘟的防疫密度常年保持在98%以上。
1991年8月,全县旱情严重,持续高温影响畜禽生长,千善、甘竹、头陂等乡镇发生小鸭病毒性肝炎2800例,死亡1150羽。发生禽霍乱6450例,死亡1580羽。中暑和发生流感的牛有4181头,死亡14头;中暑的猪有4240头,死亡105头。
1993年,在头陂龙港、西港发生牲畜五号病。199~1996年,先后在驿前镇横路村过路排组、小坑村新坊组、甘竹粮管所猪场、甘竹坪上村里坑组发生此病,共有发病猪123头。疫情发生后,县、乡“防五”办按照“早、快、严、小、封、检、隔、消、处”的防治原则,及时扑灭疫病。
1997年7月在甘竹、头陂,千善、尖峰、大株、柯树、江7个乡镇发生牛猪巴氏杆菌病,特别在甘竹镇较为严重。全县有发病牛41头,死亡1头,占发病数的36.6%;发病猪202头,死亡37头,占发病数的18.3%。为控制疫情发展,县畜牧兽医部门深入基层组织农户开展全面清栏消毒,紧急接种预防疫苗,及时控制疫情。
1998年,广昌县实施对严重危害养殖生产和人体健康的动物疫病实行计划免疫,强制免疫。对县内的每头猪都进行猪瘟疫苗和口蹄疫疫苗预防注射。
内容来源:广昌县地方志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