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APP
小贴士
2步打开 媒体云APP
  • 点击右上角“…” 按钮
  • 使用浏览器/Safari打开

涉嫌哄抬物价!抚州3家超市被立案调查!

2020-01-29 19:45  阅读:152 

1月28日,有消费者反映临川区上顿渡城区的多家超市内口罩和蔬菜销售价格过高。临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立即对举报线索进行调查,并对3家超市在疫情防控期间的涉嫌哄抬物价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经查实,位于上顿渡城区的“菜筐子生活超市”借防疫用品需求激增之机,将进价24元/包的“三无”口罩100包,分别以50元/包的价格售出61包、75元/包的价格售出28包、100元/包的价格售出1包,提价幅度达108%-316%。该超市共销售了90包,员工自用7包,执法人员当场扣缴1包。当事人存在涉嫌哄抬物价、涉嫌销售“三无”产品、涉嫌以非医用口罩冒充医用口罩的违法行为。

同样位于上顿渡城区的“翰林食品购物广场”,于1月28日以1.98元/斤价格购进小白菜,以2.98元/斤的价格出售,提价幅度达56.8%;以5元/斤的价格购进香菜,以8元/斤的价格出售,提价幅度达60%;以3.3元/斤价格购进的西蓝花,以5.8元/斤的价格出售,提价幅度达75.7%;以2.5元/斤价格购进的白萝卜,以4.9元/斤的价格出售,提价幅度达96%。该超市部分蔬菜提价幅度达56.8%-96%,当事人存在涉嫌哄抬物价违法行为。

上顿渡城区的“新千旺食品超市”以20元/包的进价购进“飘安”牌一次性医用口罩10包,以35元/包的价格对外销售完毕,提价幅度达75%,当事人涉嫌哄抬物价违法行为。

据执法人员介绍,该3家超市的行为涉嫌违反《价格法》第十四条之规定,临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经立案调查。依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六条“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0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的罚款”之规定,该局将对该3家超市在疫情防控期间哄抬物价行为从重从严从快进行行政处罚。

临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呼吁,广大企业商户要与政府携手共克时艰,自觉担负起社会责任,做到不乱涨价、不哄抬物价,共同维护市场价格稳定,为抗击疫情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5
相关阅读
template 'mobile_v5/common/wake'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来说两句吧...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
加载中。。。。
表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