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抚州市委办公室 抚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全市各级机关单位
返岗上班工作人员管理的紧急通知
各县(区)委、县(区)人民政府,抚州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东临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市委各部门,市直各单位,各人民团体: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身体健康,遵照国务院和省政府要求,我市将2020年春节假期延长至2月2日(正月初九,星期日),2月3日(星期一)起上班。为做好全市各级机关单位返岗上班工作人员管理,结合目前疫情防控形势,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创新办公方式方法。2月10日前,全市除疫情防控主要责任单位外,原则上不要求统一集中办公;其他机关单位可弹性工作制,安排带班领导和轮班人员在岗履行职责。倡导远程居家办公,运用“学习强国”、“钉钉”、OA系统等平台办文办会,但务必确保完成上级党委、政府和主管部门交办的任务以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下达的指令。所有返岗上班人员一律戴口罩,相互之间减少串门,见面不握手;有条件的单位要开展红外线电子体温枪测试,配备洗手液、消毒液。
二、加强从外地特别是疫区返回人员的管理。各地各部门要全面摸排本地本部门工作人员春节期间行程动向,逐人筛查、不漏一人,切实做到“两个一”,即填好一张表(见附件),内容包括本人及其共同生活的亲属旅游、探亲、休假地点(到多个地方应逐一填写)、接触人群(重点填写与湖北,特别是武汉市人员及其亲戚好友的接触情况)、身体状况等;开展一次体温测试。凡是从湖北省以及部分疫情比较多的地区返回或有接触史的工作人员,要按照当地疫情防控部门的要求及时主动到有关部门进行登记,原则上自行居家隔离进行医学观察14天。若发现身体异常要立即向本单位报告,由所在单位向属地疾控机构报告并进行进一步诊治;无异常情况的,方可返岗上班。
三、严格落实在岗人员每日身体状况报告制度。严格落实在岗人员晨检、有无与湖北来抚返抚人员直接接触等疫情防控信息每日报告制度。每位干部职工均有义务报告自己身体情况, 严禁谎报、瞒报、漏报。各地各部门要安排专门的联络员负责信息报送工作,每日下午15时前报同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四、组织开展办公场所环境卫生清扫工作。各地各部门在上班前要及时组织开展一次办公场所卫生环境大清扫,对办公场所内垃圾死角进行彻底拉网式清理,加密消杀,保持环境卫生清洁,营造清洁、卫生、安全的工作环境。要每天开启办公场所门窗,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
五、暂停机关自办食堂服务。鉴于食堂是人流量最大,密度也最高的区域,在疫情防控期间,倡导干部职工在家用餐,原则上全市机关自办食堂停止正常服务,仅为少量值班加班人员提供餐饮服务,并采用分散用餐等方式就餐。就餐人员要避免面对面就餐,避免就餐说话,避免扎堆就餐。
六、选择合适方式上下班。为避免人群聚集引发的交叉感染,目前已暂时停运全市范围内城区公交、城乡班线,城区主要公交线路将根据疫情防控情况适时开通开放。各地各部门工作人员要积极配合,选择私家车、出租车、网约车、电动车、自行车等合适出行方式上下班。
七、减少或取消公众聚集性活动。在疫情防控期间,各地各部门要按照“非必须、不举办”的原则,严格控制各类会议和集体活动,不组织不必要的会议或集体活动。确需组织10人以上会议和集体活动的,必须向同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备,并做好人员实名登记,落实防控措施,确保人员安全。
八、严格责任追究。各地各部门务必于2020年2月1日前将本通知要求以及防控疫情指南(知识)传达、发送到每一位干部职工,做到人人知晓,自觉遵守,严格执行。全体干部职工应本着对自己和别人生命负责的态度,增强自我防护意识,提高自我防护能力,切不可图自己方便,违反防疫的相关规定。对组织不到位,报告不及时,落实不力的单位或个人,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等严重后果的,将予以严肃追责问责。
联系方式: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联系电话:0794-8262966,电子邮箱:fjyjzhb@163.com。
中共抚州市委办公室
抚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