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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2020-02-05 18:39 新华网   马俊卿  阅读:757 

  新华社昆明2月4日电(记者姚兵)云南省景洪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4日通报,景洪市景哈乡居民郦某某,2019年12月至今年1月有武汉旅居史,返回景洪后出现咳嗽等症状,被卫生防疫机构采取隔离观察治疗,1月24日被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在隔离观察治疗期间,郦某某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拒不执行卫生防疫机构的预防、控制措施,放任向不特定人员传播突发传染病病原体,危害公共安全。郦某某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之规定,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目前,郦某某已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被采取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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