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
省里发话了
江西教师地位要提高、收入要涨
2018年我省财政教育支出突破1000亿元,有力促进了教育事业的全面发展。为全面加强教育经费投入使用管理,促进全省教育改革发展,近日,我省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调整优化结构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各级各类教育
我省将持续保障财政教育投入,加强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土地出让净收益计提教育资金的征管,确保及时足额用于教育。根据办学条件基本标准和教育教学基本需要,全面建立生均拨款制度,制定完善区域内各级各类学校生均经费基本标准和生均财政拨款基本标准(生均公用经费基本标准),并建立健全动态调整机制。
同时还将努力扩大社会教育投入。充分调动全社会办教育积极性,扩大社会资源进入教育途径,鼓励社会力量和民间资本提供多样化教育服务,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各级各类教育,逐步提高教育经费总投入中社会投入所占比重。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要求,适时建立社会捐赠收入财政配比政策,完善教育捐赠激励机制,落实个人和企业教育公益性捐赠支出在所得税税前扣除的政策,探索在学校设立基金的有效方式,发挥各级教育基金会作用,吸引社会捐赠。
我省还将完善培养成本分担机制。非义务教育实行以政府投入为主、受教育者合理分担、其他多种渠道筹措经费的投入机制。
全面消除66人以上超大班额
《意见》要求,各地要始终坚持把义务教育作为教育投入的重中之重,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对农村不足100人的小规模学校按100人拨付公用经费,对寄宿制学校按寄宿生年生均200元标准增加公用经费,对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和随班就读残疾学生按年生均6000元标准拨付公用经费,有条件的地区可以根据学校招收重度、多重残疾学生的比例,适当增加年度预算,确保经费及时足额到校,确保学校正常运转。
同时,切实消除义务教育“大班额”问题,各地要统筹安排资金,加大投入力度,确保实现到2020年,全省66人以上超大班额全部消除,56人以上大班额控制在5%以内、2020年之后逐年降低的目标任务。
另外,我省还将改革完善随迁子女就学机制,进一步强化流入地政府责任,将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城镇发展规划和财政保障范围,依法保障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全面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统筹全面改薄、校舍安全保障、义务教育学校建设等项目资金,改善乡村学校办学条件,提升乡村学校办学水平,解决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入校寄宿和学习生活等问题。
保障教师收入提高教师地位
《意见》提到,我省要将教师队伍建设作为教育投入重点予以优先保障,鼓励吸引优秀人才从事教育事业,努力提升教师的政治地位、社会地位、职业地位。健全中小学教师工资长效联动机制,核定教师绩效工资总量时统筹考虑当地公务员工资收入水平,确保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使教师能够安心教书育人。
我省还将力争用三年时间解决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工资待遇问题,对未达到要求的地区,省政府将开展督查并要求限期整改。着力提高乡村教师工作生活保障水平,认真落实艰苦边远地区农村中小学教师特殊津贴、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及乡镇工作补贴等政策,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提高补助标准,依据学校艰苦边远程度实行差别化补助,形成“越往基层、越是艰苦、待遇越高”的激励机制,加大乡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力度,引导优秀教师到农村任教。
完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经费保障机制,继续开展中小学国培计划、省培计划,并重点向乡村教师倾斜,优先支持艰苦边远贫困地区乡村教师培训,中小学校每年要安排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用于教师培训,不断提升教师专业素质能力。适时提高师范专业生均拨款标准,提升师范教育保障水平。
严格规范教师编制管理,符合条件的非在编教师按规定程序加快入编,并实行同工同酬。创新方式方法,合理配备幼儿园保教保育人员,按照岗位确定工资标准,逐步解决同工不同酬问题。全面落实城乡统一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支持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和特殊教育学校教师队伍建设。
力争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80%
据悉,我省将合理布局城乡幼儿园。以县(市、区)为单位,按照城镇服务人口1万人、农村服务人口2000人以上设置1所幼儿园、人口小村联合办园或建分园的原则,建成县、乡(镇)、村三级服务网络,基本满足适龄幼儿就近入园需求。到2020年,全省基本建成广覆盖、保基本、有质量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85%,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80%。
完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建立完善从学前教育到研究生教育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高等教育建立并完善国家奖助学金、助学贷款、勤工助学、校内资助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资助政策体系;
中等职业教育建立完善以免学费为主助学金为辅的资助政策体系;
普通高中教育建立完善国家助学金、政府资助金和符合政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的资助政策体系;
义务教育建立完善“两免一补”的资助政策体系;
学前教育建立完善对公办幼儿园及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进行教育资助的政策体系,确保每一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因贫困而辍学,努力促进教育公平。
进一步提升学生资助精准化水平,实现资助对象、资助标准、资金分配、资金发放“四个精准”,实现应助尽助。强化资助育人理念,构建资助育人质量提升体系。
增量资金支持贫困家庭子女接受教育
聚焦贫困地区教育和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坚持扶贫与扶智、扶志相结合,加大教育转移支付力度,大力支持教育脱贫攻坚行动,财政存量资金优先保障、增量资金更多用于支持贫困地区发展教育和贫困家庭子女接受教育。
实施贫困地区办学条件改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现代职业教育创新、高校招生倾斜、高校服务能力提升、教师队伍建设支持等六个专项计划,实现资助贫困家庭子女就学、关爱留守儿童、帮扶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初次就业等三个全覆盖,加大教育扶贫力度,为彻底摆脱贫困奠定基础。
强化督查问责
各地要加大对教育经费投入使用管理情况的督查力度,定期向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相关部门报送督查落实情况。省政府将适时开展督查,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切实抓好整改问责。对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依纪依规严肃处理。有违法行为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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