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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昌法院微信调解数案,确保战“疫”期间审判工作不打烊

©原创 2020-02-24 16:44 广昌县人民法院  阅读:683 

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为避免人员聚集,防止交叉感染,同时充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广昌县人民法院积极行动,依托信息化手段办案,确保战“疫”期间审判工作不打烊。

2月13日上午,广昌县人民法院立案庭法官通过微信多人视频功能成功调处一起信用卡纠纷案件。

被告杨某于2016年10月22日、2016年12月25日两次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昌县支行(以下简称农行广昌支行)申请办理两张农行贷记卡,在使用过程中,未按约偿还透支本金,导致产生利息及违约金合计5076元,因双方未能就还款事宜协商一致,该行遂诉至法院。

考虑到当前正处于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杨某又远在南昌,承办法官在电话征求原、被告意见后,遂采用微信多人视频的方式进行线上调解。通过在微信多人视频,各方交换了意见,并在法官耐心细致调解下,双方达成调解,杨某该分两期偿还本息5076元,诉讼费用减半收取由杨某负担。

2月14日,民事审判团队法官李夏莲在家办公。下午5点左右,应原告徐某(男)的迫切要求,李法官准备为徐某的一起婚约财产纠纷案件组织各方在微信群里做调解工作。

李法官电话联系了原告的委托代理人、被告温某(女)、温某及父母的共同委托代理人,告知大家因受此次的疫情影响,为了案件能够及时有效地得到处理,遂征求各方是否现在同意通过组建微信群开展调解工作。征得大家同意后,李法官遂专门就该案组建了一个工作群,把原、被告以及双方的代理人邀请进群。

徐某于2017年与温某相识并恋爱,2018年底双方订婚,徐某给付温某彩礼共计10万元左右。后因双方感情出现问题未能结婚,徐某遂将温某及其父母诉至法院要求三人共同返还彩礼。考虑本案的一些实际情况,李法官从道德、情理与法律等多方面做双方的思想工作,并积极得到各方代理人的支持。

最终,各方达成一致意见,由温某及其父母一次性返还徐某彩礼50000元,诉讼费减半收取由三被告负担。

据了解,疫情防控期间,广昌法院按照上级法院的要求暂时关闭诉讼服务大厅,但线上服务不“打烊”。该院在高度重视疫情防控的同时,全面统筹,加强谋划,强力措施,通过“智慧法院”建设中的信息化系统方便当事人立案、缴费,并通过信息化手段调解案件共计5件,保证了诉讼服务和审判工作有序有效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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