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9日,国家卫健委制定了省级及以下启动和调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响应的有关意见,将省级响应标准分为4级(省级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应急响应)。
根据国家要求,结合我省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经组织专家评估论证和省疫情防控指挥部会议研究决定:
将我省疫情低风险且目前尚无确诊病例的16个县(市、区)
由执行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
调整为执行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三级响应
包括湾里区、浮梁县、井冈山市、信丰县、上犹县、定南县、寻乌县、瑞金市、吉州区、青原区、安福县、靖安县、宜黄县、资溪县、广昌县、横峰县等。
将我省疫情低风险且已连续18天以上
无新增确诊病例的24个县(市、区)
由执行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
调整为执行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二级响应
包括安义县、乐平市、德安县、瑞昌市、庐山市、余江区、南康区、崇义县、龙南县、全南县、宁都县、会昌县、石城县、吉安县、永丰县、泰和县、万安县、永新县、上高县、高安市、南城县、乐安县、余干县、万年县等。
需要强调的是,江西省部分疫情低风险县(市、区)调整应急响应等级,不是放松疫情防控,更不是疫情解除,而是要进一步压紧压实责任,加强分类指导,分区分级精准施策,从而使这40个县(市、区)分区分类精准施策,一方面继续抓好疫情防控工作,另一方面努力全面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同时,我们清醒认识到,江西疫情形势依然严峻复杂,防控正处在最吃劲的关键阶段,我们必须高度警惕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仍然要继续毫不放松抓紧抓实抓细各项防控工作,不获全胜决不轻言成功,否则将带来严重后果,甚至使我省出现的向稳向好形势前功尽弃或毁于一旦。
省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将根据全省各县(市、区)疫情发展态势,实行动态调整管理,依法依规及时调整其他县(市、区)的应急响应等级。
来源:江西视听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