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如今,很多动物爱好者因为自己的喜爱经常会与自己喜欢的动物接触,如驯养、购买、出售动物,亦或者是组织保护动物等,请动物爱好者们注意,喜爱动物可以,但千万不要触碰法律底线,不然恐怕要把牢底坐穿!
近日,广昌就有一位乌龟爱好者因犯非法收购、出售濒危野生动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
案情介绍
李某因为喜爱乌龟,从小就在家中驯养了宠物龟。2017年,李某在某菜市场发现有鹰嘴龟等龟类出售,遂将乌龟收购回家精心饲养,李某认为这些乌龟被其他人买去就是被杀害吃掉的,其收购行为是在保护这些乌龟。殊不知其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
后来因为收购的乌龟过多,李某又萌生出售乌龟赚点零花钱的想法,通过在微信网络平台发布出售信息,公开销售国家重点保护动物鹰嘴龟(又名平胸龟)。
经审查,李某一共收购28只鹰嘴龟,出售四只,均为江西省省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属《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I中濒危野生动物。
日前,广昌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非法收购、出售濒危野生动物罪提起公诉,法院已经做出有罪判决,李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
What?还有乌龟叫“平胸”的 !
一直以来,大家对龟的印象都是这样的
这种独特的自卫方式使乌龟长久地存活下来,然而也永远背负上“缩头乌龟”的骂名,奠定了乌龟在负面评价领域中不可替代的霸主地位。然而,并不是所有的龟都如此“胆小怯懦”。
平胸龟又叫鹰嘴龟
由于龟壳呈扁平状,因而不能把头缩回龟壳。它是特殊的淡水龟,同时也是濒危保护动物,该物种一度濒临灭绝。
检察官说法
李某违反野生动物法规,明知平胸龟是国家重点保护的濒危野生动物,仍然予以收购、出售,数额达到28只,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非法收购、出售濒危野生动物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当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综合考虑李某具有自首情节、系初犯,未伤害平胸龟,最终李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5000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规定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注意】: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或者非法收购、出售外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的都构成犯罪,所以爱护动物不仅仅是不猎杀他们,收购、出售相关动物制品也是要触雷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