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日内瓦3月2日电 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第43次会议2日举行同宗教信仰自由问题特别报告员互动对话。中国外交部人权事务特别代表刘华在发言中表示,中国从未发生过宗教纷争,各类宗教在中国和谐共处。这既是中国传统文化兼容、宽容精神的表现,也表明中国政府采取的宗教信仰政策符合中国国情。
她说,中国的宪法规定,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教和不信教公民。中国《民族区域自治法》《民法通则》《教育法》《劳动法》《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等规定,公民不分宗教信仰,平等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受教育权。中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强调,妇女在法律上享有与男子一样的平等权利,包括平等的文化教育和宗教权利等。今年是北京世界妇女大会召开25周年,中方愿与国际社会一道,促进妇女包括宗教信仰自由在内的各项权利。
刘华表示,中国主要有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和基督教等宗教,现有宗教团体5500多个,宗教院校近百所,宗教活动场所约14万处。中国还有上百座清真寺专供女性穆斯林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