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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门:加强疫情防控工作中心理援助与社会工作服务

2020-03-08 14:12 新华网   张樵苏  阅读:64 

  新华社北京3月6日电(记者孙少龙)记者6日从民政部获悉,国家卫生健康委和民政部日前联合印发通知,要求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加强对新冠肺炎感染者、被隔离者和一线工作人员的心理援助与社会工作服务。

  通知指出,湖北省武汉市等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要将心理援助与社会工作服务纳入疫情防控的整体部署,在定点医院、方舱医院组织开展心理援助与社会工作服务。地方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对新冠肺炎感染者提供心理支持和心理危机干预。

  同时,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的地方人民政府,要建立卫生健康、民政等多部门协调工作机制,组建由心理健康工作人员、社会工作者、相关专业志愿者等组成的服务队,为在集中隔离点隔离的人员提供服务,重点关注儿童、老人、残障人士、有原发疾病等特殊需要的人员和因公殉职家属、病亡者家属等群体。

  通知还要求,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的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民政部门,要组织当地精神卫生、心理健康和社会工作服务专业队伍,采取“线上+线下”的方式,对在疫情防控一线工作的医护人员、疾控人员等医务人员和坚守工作岗位的公安、交通等人员和基层社区工作人员,提供心理援助。

  通知明确,参与心理援助与社会工作服务的人员,应当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遵守伦理规范和职业道德,严格保护受助者个人隐私、严格遵守信息发布规则。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民政部门要为参与工作的人员提供必要的防护物资及工作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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