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7日,记者从省林业局获悉,省林业局下发有关通知,因疫情防控急需使用林地的建设项目,可依法先行使用林地和采伐林木(重点保护植物和古树名木除外),并在疫情结束后6个月内补办手续。
通知要求,全省各级林业部门要优先保障疫情防控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全力保障脱贫攻坚项目使用林地,全力保障重大项目使用林地。疫情防控急需林地定额由省林业局从省级预留定额中安排解决,所需林木采伐指标在各县(市、区)限额内解决。对列入省重点建设项目目录的公路和铁路项目,公共事业、民生项目,因疫情防控原因无法及时办理使用林地和林木采伐手续的,项目开工前,由项目单位以书面形式向省林业局报备,涉及临时使用林地的,向当地林业主管部门报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