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省出台《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流通促进商业消费的实施意见》,创新发展流通、推动消费升级、促进扩大消费。
推动万寿宫步行街申报国家步行街改造提升试点
我省将改造提升商业步行街。启动实施商业街区提升改造试点,打造一批高品位步行街和特色商业街;重点支持8条左右省级商业街区改造提升,力争1条列入国家级改造提升示范步行街项目;指导推动南昌市万寿宫步行街申报国家第二批步行街改造提升试点项目。
支持商业步行街户外营销活动,合理划定户外营销区域,对重点商业街区的户外店招设置、美化亮化等实行“一事一议”,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营造浓厚商业氛围。加强对商业步行街管理,为市民提供干净整洁的购物环境。加快数字化城管平台的建设步伐,将商业步行街纳入重点监管范围,对城市管理问题及时发现、及时上报、及时处置。
落实全面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
我省提出,释放汽车消费潜力。引导车企主动适应市场变化,加快产品升级换代,完善销售渠道,扩大汽车销量。在场地条件具备的车辆管理所开辟新能源车辆绿色查验通道、登记窗口。支持新能源车辆销售公司开展发放临时号牌、车辆预查验、资料预审核、信息预录入等快捷代办登记业务。指导各地按照车型、时段等因素研究提出具体可行的新能源车辆差别化通行便利政策。对新能源车辆不适用尾号限制的交通管理措施,准予在限行区域通行。对从事城市配送的新能源中型(不含)以下货车办理通行证的,简化审批手续、流程,缩短办事时间。
继续加大新能源公交车推广力度。落实全面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对环保检验合格的车辆不设定限制迁入措施。鼓励符合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和技术等级要求的二手道路运输车辆在江西交易流通。规范报废机动车拆解工作,加快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升级改造。
支持绿色智能商品以旧换新
我省提出,支持绿色智能商品以旧换新。鼓励相关电子电器生产企业对照绿色设计产品标准,打造绿色产品。积极组织绿色产品生产企业参加世界绿色发展投资贸易博览会等大型展会,扩大绿色产品的消费规模。鼓励具备条件的流通企业回收消费者淘汰的废旧电子电器产品,折价置换超高清电视、节能冰箱、洗衣机、空调、智能手机等绿色、节能、智能电子电器产品,扩大绿色智能消费。
不断完善绿色产品回收体系,指导拆解企业规范拆解流程,提升拆解能力,争取基金补贴。
建设提升一批夜间经济消费街区
活跃夜间商业和市场。鼓励主要商圈和特色商业街与文化、旅游、休闲等紧密结合,适当延长营业时间,推动各地进一步培育夜间经济市场,丰富夜间经济供给,优化夜间经济营商环境,重点培育、建设、提升一批夜间经济消费街区,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开设24小时便利店和“深夜食堂”,增强夜间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举办各类美食、文化和旅游消费季、消费月等系列活动,打造省级消费重大品牌活动。
将夜间消费集聚区列入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和城市功能与品质提升的任务统筹推进,指导各地完善夜间公共交通服务和安全配套措施,加强餐饮油烟治理、污水排放、垃圾分类处理等设施配套,提高夜间消费便利度和活跃度。
鼓励开放性公共空间办集市
我省将拓宽假日消费空间。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充分利用开放性公共空间,开设节假日步行街、早市、晚市、周末集市、季节性市场、文创街区等常态化消费场所,交易旧货、杂货、山货、年货、日常生活食用品等,开展休闲文体活动。适时组织开展特色促消费活动。探索培育专业化经营管理主体。地方政府要综合考虑人流量、环境安全等因素给予规划引导、场地设施、交通安全保障等方面支持,简化有关申报手续。
(文章来源:南昌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