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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昌县将清理整顿不符合居住条件的 公租房住户的通知

©原创 2020-03-10 10:59 广昌县融媒体中心  阅读:1481 

尊敬的各位业主:

根据住建部《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1号)、省住建厅《关于开展公租房违规转租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赣建保【2020】2号)及抚州市房地产管理局《关于开展公租房违规转租让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抚房发【2020】10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广昌县保障性住房后续管理,按照“集中精力、集中力量、部门联动”的要求,用1个月时间进行全面排查,着力整治保障房违规使用行为,全面规范管理制度,健全长效机制,增强住房困难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决定在我县新亭惠民小区、金钟岗小区、工业园圆梦小区和新工业园职工家园4个公租房小区范围内开展保障性住房违规转租转让、侵害困难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整治时间从2020年3月1日至3月30日。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加大整改力度。县房管局按属地管理原则,对违规转租、转让、转借、闲置、空置行为要立即予以清退,凡在2020年3月1日至3月20日住户主动到我局住房保障股(森林公园旁)对有违规转租、转让、转借、闲置、空置等行为的主动办理退租的人员,我们将不纳入个人诚信档案系统。同时我们欢迎广大市民和住户对有转租、转让、转借、闲置、空置的行为进行举报,举报电话:0794-3633756/3622586;举报邮箱:gcxfcglj@126.com。对在2020年3月20日后,拒不清退的我们将申请司法部门强制执行,并纳入个人诚信档案。对破坏房屋结构的,要立即责令其限期恢复原状,否则按合同约定予以处罚;对改变房屋用途的,按国家、省和市相关规定予以清退。

特此通知

广昌县房产管理局

2020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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