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村组与小区风险等级评估情况
截至2020年3月10日24时,抚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村组与小区风险等级评估情况:
1.重等级村组与小区
维持不变。
2.较重等级村组与小区
无。
3.较轻等级村组与小区
维持不变。
二、村组与小区最新风险等级一览表
抚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村组与小区最新风险等级一览表
备注:1.根据抚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关于印发抚州市村组(小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风险等级判定及网格化管控工作的通知》(抚新冠指发电〔2020〕5号)规定,各县(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自行组织对被列为疫情较轻和轻风险等级的村(小区)进行分析研判和风险解除。
2.各县(区)村组(小区)防控措施按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紧急令(第8号)执行:对出现确诊或疑似病例的小区(村组)实行小区楼栋单元或农村村庄患者住宅硬隔离。小区(村组)内的其他区域实行相对流动式管理;硬隔离的小区楼栋单元、农村患者住宅,其村(居)民基本生活物资提前拟定清单,防控工作人员负责定期采购分发。自患者封闭硬隔离后14天内再未发生新增患者,或者疑似病例排除后未发现新的发热患者,必须及时解除所封闭楼栋单元或农村患者住宅的硬隔离措施,相应调整小区(村组)风险等级。对较轻和轻风险等级的小区(村组),不得再实行封闭式管理,一律实行流动性管控,允许本小区(村组)居民进出,进行正常的经济社会生产活动。进入本小区(村组)的居民仍须测量体温;外来人员在溯源审核清楚、体温测量正常、信息登记到位之后允许进出。
3.治愈病例须在当地集中留观点继续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
4.截至2020年3月10日24时,全市共有16077个村组(小区),其中16071个村组(小区)风险等级为轻,占比 9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