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计划生育
1991年广昌县计划生育工作列入省重点管理。为改变这一滞后状态,县政府印发《关于实施省计划生育条例细则》,实行目标管理,由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1993年起计划生育实行一票否决制。1995年县政府制定《关于广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1996年将计划生育列入县六套班子成员挂点乡镇目标管理内容之一。1998年,广昌县计生工作由全区三类县上升至二类县。
至2000年,全县计划生育率由1991年66.94%提到94.43%。人口快增长势头得以有效遏制。
内容来源:广昌县地方志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