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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消保委发布春节消费提示

2020-03-14 12:49 江西日报   陈璋  阅读:106 

    本报讯 (记者陈璋)为防范消费风险,减少消费纠纷,1月20日,省消保委发布春节消费提示。

    春节是购物消费旺季。省消保委表示,消费者应通过正规商超或电商平台等渠道购买所需商品和服务,注重品质,按需购买,理性消费,不盲从、不抢购。网上购物要保留好订单、聊天记录或截屏等相关证据,事先了解好春节期间网店对送货、退换货时间的调整,合理行使“七日无理由退换货”的权利,避免因部分快递企业春节休假暂停揽派件而耽误购物需求。

    春节期间,亲朋好友之间的聚餐会显著增加。省消保委提醒,大型宴请时,消费者应事先进行必要的实地考察,签订书面合同,明确食物原材料、食品加工、餐用具提供等消费细节。对于餐饮企业特殊约定的内容,也要事先了解并确认,保障宴席食品安全。

    农村居民因婚庆、乔迁、做寿等活动需要集体聚餐时,应选择正规的农村集体聚餐服务承办方,厨师及帮厨人员应规范操作,确保卫生达标、安全可靠。要选购清洁、新鲜、卫生的食品原材料,尽量避免加工食用野生菌、发芽土豆和四季豆等高风险食品。

    春节也是出游的高峰。省消保委表示,选择团游的消费者,要选择正规旅行社,选准出游线路,签订旅游合同并仔细阅读合同条款,明确旅游行程、交通、食宿、违约责任等容易发生纠纷的事项。支付款项后注意索要发票,并妥善保存旅游合同、行程单、门票、发票等重要凭证。

    选择民宿入住,要事先与房主约定好入住的具体内容和相关细节。如果是通过平台购买旅游产品,要确认好平台应尽的义务,截屏保留好订单、聊天记录等,防止发生消费纠纷时平台推卸责任。

    出国(境)旅游的消费者还应了解目的地的风俗规矩和消费习惯,以及最新的自然气候条件和政治因素,关注当地和我国使领馆发布的消费安全预警,牢记救助联系方式,以便在发生意外或消费纠纷时寻求有效帮助。

    最后,省消保委提醒广大消费者,如不慎买到假冒伪劣的年货产品,或其他消费权益受到侵犯,请及时拨打市场监督管理部门12315电话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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