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卷民政扶贫
1991~2000年,全县民政工作有较大发展。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成功地组织第三、四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地名管理、勘界、社团登记、婚姻登记、收养登记、殡葬管理、移民安置等社会行政管理规范有序。“双拥”褒扬、优抚、救灾救济和社会福利工作均取得成绩。
1991~1993年,全县继续享受国家对老区建设的专项贴息贷款扶持,以解决特困户温饱,摆脱贫困为重点。1994年,广昌被国务院列为国家重点扶持贫困县,11个乡镇被省政府批准为贫困乡镇,重点扶持87个村,2.1万农户,8.53万贫困人口。199年起,全县实施《国家八七脱贫攻坚计划》,扶贫的形式逐渐从救济型扶贫转变为开发式扶贫。通过培植扶贫支柱产业,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生产生活条件。10年中实施扶贫项目508个,落实扶贫资金644.03万元,全县贫困人口由8.53万人降到2.47万人,减幅71%;贫困户年人均纯收入由1993年的339元提高到2000年882元。
内容来源:广昌县地方志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