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民政
县民政系统在基层政权建设中着力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依法进行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全面推行村务公开,通过“民选”、“民策”、“民管”、“民督”,增强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功能。优抚安置着力完善优抚统筹办法,由乡镇统筹改为全县社会统筹,提高优抚对象的待遇;优先安置退伍军人,开发军地两用人才。救灾救济除政府救济外,结合扶贫和老区开发,扶持贫困户,帮助灾民发展生产,引导群众自力更生,互救互助,同时建立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移民工作着力扶助移民开发生产项目,改善生产条件和生产基础设施。社会福利工作通过销售福利彩票和办福利事业等办法,改善福利院、敬老院基础设施及推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婚姻、地名、社团管理得以加强。殡葬管理逐步纳入规范化轨道。
内容来源:广昌县地方志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