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居委会建设
1991年,全县居委会共11个,其中江镇6个,苦竹、甘竹、驿前、赤水、头陂5镇各1个。居委会由3~5人组成,设主任、副主任、文书和委员,均依法选举产生。居委会设立经济管理、人民调解、治安保卫、爱国卫生、计划生育、民政福利、妇女7个专门工作委员会,由居委会成员分别任专委会主任。
1995年,旴江镇开展三级居委会达标,争创二级居委会活动。在建设路居委会试点,之后,全面开展。年底,镇党委、镇人民政府对6个居委会按照9条标准(民主选举干部、班子团结、组织健全、制度落实、居务公开、民主决策、经济发展、居民风气、完成任务)考核验收,均达到三级标准。
1997年,全县开展达标升级活动。1998年,全县达标的三级居委会有9个。旴江镇建设路和解放路居委会由三级标准升为一级。建设路居委会连续五年实现无刑事案件,无火灾事故,无违法婚姻,无超计划生育。民事纠纷调解率100%,五好家庭占80%,在创建“文明楼院”和“三优”活动中,受到县政府表彰。1998年,建设路居委会被抚州地区民政局授予“一级居委会”称号。
1998年6月18日,旺江镇解放路居委会首建社区服务中心。其主要职责是:办好老年人、儿童、残疾人、优抚对象、社会贫困人群的各种服务,对居民群众实施便民、利民日常生活服务,帮助下岗职工、失业人员就业,并做好社区卫生、繁荣文化、美化环境和治安、教育服务,以及对辖区内企事单位、机关团体的社会化服务。同年,该镇6个居委会都建立了社区务中心,下设便民服务网点20个。
至2000年底,旴江镇社区服务中心7个,社区服务网点61个各服务中心共介绍下岗职工再就业336名,第三产业创收4.2万元。
1996年,全县进行第三届村委会换届选举。登记选民(18周岁以上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公民)
内容来源:广昌县地方志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