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勘界
1996年9月,广昌县勘界工作领导小组成立。1997年3月成立广昌县勘界工作办公室,配备专职人员,负责日常勘界工作。这次行政区域界线勘定工作是根据国务院、江西省、抚州地区关于勘界工作通知精神,勘定习惯线、核定法定线、解决争议线。
1999年4月,广昌县与邻县5条行政区域边界线全部勘定,共计318.46公里,其中省界2条(建宁广昌线、宁化广昌线),计87.197公里;省内区界2条,计135.825公里(广昌石城线52.18公里,宁都广昌线83.645公里),地区内县界1条(南丰广昌线),计95.438公里。双方县(市)人民政府代表、勘界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分别签订行政区域边界线协议书。协议书对勘界基本情况、边界走向说明重、大问题处理结果和界桩情况作详细说明。同时在广昌县行政区域周边界线相关处埋设界桩19个。
2000年底,所有勘界资料分别报送省政府、省勘界办公室、市政府、双方县(市)民政局存档备案。广昌县勘界工作先后评为省、地工作先进集体。
广昌县与毗邻县(市)边界有争议线33段,共计6.27公里。其中与建宁县有6段,计14.51公里;与宁化县有3段,计6公里;与石城县有6段,计10.58公里;与宁都县有2段,计13.2公里;与南丰县有16段,计22.98公里。这次勘界经过双方两县(市)相互协商,取得行政区域界线和自然资源权属界线(简称两线)相统一的有253.55公里,其中:南(丰)广(昌)线74.818公里,宁(都)广(昌)线70.445公里,广(昌)石(城)线41.6公里,省界(宁广昌线、宁化广昌线)66.687公里。两线分离的有27段,合计64.91公里,其中:南广线13段,计20.2公里;宁广线2段,计13.2公里;广石线6段,计10.58公里;建广线6段,计14.51公里;化广线3段,计6公里。两线分离的自然资源(含在行政区域界线上历史形成的骑线山林、土地及建筑物和界线两侧的插花山(地)、飞地(山)、农田、水利资源利用等)仍按勘界前的经营权属、管理现状及税费收缴等保持不变。
内容来源:广昌县地方志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