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双拥”褒扬
一、“双拥”活动
1994年8月2日,县成立拥军优属和拥政爱民(简称双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随之县委、县政府制定下发《关于创建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模范县的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双拥领导小组每年开展军政、军民“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活动,8月份定为“双拥”宣传月。“八一”、元旦、春节、征兵和退伍安置期间进行广泛宣传。请革命前辈、志愿军老战士作报告,进行革命传统教育。县境驻军及军事单位也制定拥政爱民制度和工作措施。1996年7月,广昌被省委、省政府、省军区命名为“双拥”模范县;1996年和1998年,被抚州地区授为“双拥”模范县。
内容来源:广昌县地方志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