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援驻军1996年,县财政拨给消防队更新消防车经费20万元。1997年,拨给县人武部6.2万元购微机,建营房。1998年始,先后为6户随军家属解决住房、14名子女入学入托、3名随军家属调换工种等困难。县工商、税务、城建等部门为部队建营房减免税收和管理费;粮食部门为其义务送粮、送油。1991~2000年,县财政和民政部门先后支出资金71.7万元,用于驻军修建营房、训练场地和添置设备。
内容来源:广昌县地方志办公室
支援驻军1996年,县财政拨给消防队更新消防车经费20万元。1997年,拨给县人武部6.2万元购微机,建营房。1998年始,先后为6户随军家属解决住房、14名子女入学入托、3名随军家属调换工种等困难。县工商、税务、城建等部门为部队建营房减免税收和管理费;粮食部门为其义务送粮、送油。1991~2000年,县财政和民政部门先后支出资金71.7万元,用于驻军修建营房、训练场地和添置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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