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获悉,为推进创新型省份建设,加快建设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省科技厅出台《江西省技术创新中心管理办法(试行)》。
管理办法明确了省技术创新中心的申请组建条件、申报程序、运行管理机制。同时,管理办法还提出,省技术创新中心管理实行竞争激励和动态调整机制。中心每运行3年左右,省科技厅组织绩效考核或评估,绩效较好的在经费上予以重点资助,并优先推荐申报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绩效较差的可直接撤销其技术创新中心称号,或限期整改,整改仍未达到要求的,撤销其省技术创新中心称号。通过绩效考核或评估,实行动态调整,优化总体布局,促进省技术创新中心良性竞争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