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两劳”回籍人员帮教
1991~2000年广昌在“两劳”(劳动改造刑满释放和解除劳动教养)回籍人员安置帮教工作中,通过多次排查清理,摸清底数的基础上,强化“三种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帮教责任),实行“三定三包”(定帮教责任人、定帮教对象、定时检查帮教效果;包法制教育、包监督管理、包思想转化),同时,制定帮教工作责任制,设立回归扶助基金,坚持“三优先”(优先研究安置工作优先解决安置问题优先办理安置工作),及时妥善安置刑释解教人员的工作。在具体工作中对改造表现较差的重点加强管理;对已改邪归正,有生活出路的实行动态管理;有重新违法犯罪倾向的进行跟踪管理。做到“三到位”(法律、道德教育培训到位;科技培训到位;上门走访到位)和“三到心”(与刑释解教人员思想上贴心;生活上关心;帮教工作上热心)。广昌对1998年以来的184名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率达98%以上,重新犯罪率控制在2%以内。2000年广昌被评为全国安置帮教先进县,受到中央综治委的表彰。
内容来源:广昌县地方志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