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律师事务
1991年广昌首次由律师代理塘坊乡政府应诉行政诉讼案件,妥善处理积压多年的6起“民告官”土地纠纷案件。是年,该县律师事务所运用法律手段为县内企业清理“三角债”,帮助追回拖欠8年的外债4万多元。1995年该所按司法部关于律师事务所不能以区域名称命名,全国律师事务所不能同名的规定,经司法部审批,广昌县律师事务所更名为“宏泰律师事务所”1996年县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律师工作的通知》,该所为县政府领导人及县政府部门担任法律顾问,为县政府重大经济决策和经济活动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接受委托,代理县政府参与重大经济行政纠纷的调解、仲裁和诉讼,帮助县政府1991~2000年,该所共办理诉讼(含刑、民、经行)案件1020件,选派律师46人次为县政府、政府起草、审查、发布有关文件。
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担任法律顾问,办理非诉讼法律事务(含法律顾问)810件,为法人和公民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127万元,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9件,解答法律咨询3200人次。
内容来源:广昌县地方志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