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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年清明节期间疫情防控和安全祭扫工作的通知

2020-03-24 16:00  阅读:60 





各乡(场、区)镇政府,县委各部门、县直和驻县各单位:

根据省、市疫情防控指挥部通知要求,避免人员扎堆聚集,减少交叉感染,为安全有序做好我县清明祭扫工作,各地要根据当前疫情防控情况,加强形势预判和风险评估,确保疫情防控措施到位,现就统筹做好清明节期间疫情防控和安全祭扫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对人员聚集密度高,有一定的输入性疫情风险的憩园经营性公墓和县城市公益性公墓,从3月25日到4月12日起暂时关闭现场祭扫。关闭期间清明祭扫由公墓管理人员通过免费敬献鲜花等方式代为一次集体祭扫。

2.对人员聚集密度低输入性疫情低风险的镇、村级农村公益性公墓,限制每批次祭扫人数,做好祭扫人员流量关口前置管控;实行实名登记、测量体温、佩戴口罩、分时分段、间隔性等措施安排祭扫人员入内。

3.祭扫时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燃烧纸钱、使用塑料祭扫用品。

4.在疫情防控和清明期间,对墓穴数量较多、疫情防控风险较高的迁坟址和祖坟山,暂停关闭现场祭扫,限制宗族式祭扫活动规模,不允许组织大规模的祭扫活动。

5.县民政局牵头制作网络祭扫平台,放在“彭泽在线”等媒介上提供免费网上祭扫服务,广大市民可通过网络祭扫的方式祭奠先人。

各地要严格落实防控责任,加强清明期间疫情防控和安全祭扫工作组织保障。敬请广大市民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彭泽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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