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变更江西管理职业学院主管单位的批复
省教育厅:
你厅《关于江西管理职业学院变更主管单位的请示》(赣教文〔2020〕9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中共江西省委党校(江西行政学院)所属江西管理职业学院移交至省民政厅管理。移交工作应于2020年6月份前全面完成。
二、移交后,江西管理职业学院隶属省民政厅管理。省民政厅应依法依规履行主管单位职责,加快办理江西管理职业学院机构代码和独立法人证书,重新配置土地、房产、师资、教学设施等资源,在具备举办高等职业学校办学条件后,依法招生办学。
三、省教育厅要加强对江西管理职业学院的业务管理和指导,督促主管单位和学院明确办学定位,加强学科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办学质量。
2020年3月23日
来源:江西省人民政府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