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政府办印发《关于支持陆生野生动物养殖户转产的若干措施》,明确优先支持养殖户发展油茶产业。
措施明确对以食用为目的从事陆生野生动物养殖、经营利用的,各地要撤回并注销所核发的人工繁育、经营利用许可证书或文书。
措施要求,制定一企(户)一策帮扶措施,结合实际情况,对各类养殖企业、养殖大户和建档立卡贫困户养殖户,分类制定转产方案,落实“一企一策”“一户一法”有效帮扶措施。同时给予转产发展融资支持。
措施明确,优先支持养殖户发展油茶产业。将养殖户新造高产油茶林、改造低产油茶林1亩以上的纳入省级项目补助范围,在享受市、县原有补助政策标准的基础上,由县财政再按每亩200元、80元的标准分别追加补助。并对养殖户转产蔬菜、脐橙、水稻等农业产业的进行相应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