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省城市公共停车设施提质增量补短板专项行动方案》,我省将新建、改造、路划一批停车泊位,缓解城市停车难。各地将依据城市空间布局,挖掘可利用土地、地下空间资源,统筹布局公共停车设施:在中心城区充分利用绿地和学校地下、城市边角新建停车场、机械式立体停车设施;在新城区优先安排停车设施建设用地,推广垂直升降塔库、地下井筒式、地下巷道堆垛、地下平面移动等新技术、新模式。同时,各地城市拆迁、改造、整治而腾空的暂时闲置地块,可优先改造成临时停车场;鼓励将具备条件的人防工程改造为公共停车设施;在住宅小区周围次干道、支路及较宽人行道,鼓励设置限时停车、夜间停车等分时段临时占用道路的机动车泊位。
各地中心城区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等内部停车设施将错时向社会开放,2021年底前,错时开放比例不得低于30%。
按照“谁投资谁受益”原则,我省鼓励专业停车企业统筹经营企业单位、居住小区、个人的停车设施,探索错时开放、有偿使用、收益分享的经营模式,推动停车产业发展;鼓励路内泊位和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停车场实行特许经营、专业化管理,培育实力强、信誉好的专业停车企业,统筹投资、建设、运营公共停车资源,并加强市场价格监管。
全省将加大物联网、人工智能、车路协同、无感支付等新技术的推广应用,逐步实现停车信息查询、停车位预定、停车泊位诱导、停车便捷收费等功能,并发挥价格杠杆对供需的调节作用,提高停车资源利用效率。
来源:江西省人民政府发布、江西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