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果洛藏族自治州甘德县的合作社牧民在有机牧场内放牧(2015年9月14日摄)。新华社记者 吴刚摄
新华社西宁4月21日电(记者骆晓飞、白玛央措)21日,青海省政府发布公告,经专项评估检查,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等17个贫困县(区)达到脱贫退出标准。至此,青海全省42个贫困县(市、区、行委)全部退出贫困县序列。
青海省贫困人口点多面广、贫困程度深,共有贫困县(市、区、行委)42个,其中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15个。脱贫攻坚战打响以来,青海省按照“四年集中攻坚,一年巩固提升”的总体部署,紧紧围绕“两不愁三保障”目标标准,以青海省“1+8+10”政策体系为牵引,坚决有力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减贫成效逐年显现。
经过集中攻坚,履行退出程序,今年17个县(区)顺利退出,意味着青海省全部42个贫困县(市、区、行委)、1622个贫困村、53.9万贫困人口全部脱贫退出,实现了绝对贫困全面“清零”目标。
青海省海东市互助土族自治县的土族绣娘伊太荣西在互助县素隆姑刺绣产业基地内制作盘绣(2019年10月5日摄)。 新华社记者 张龙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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