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促进我县经济发展工作,帮助企业解决发展中遇到的生态环境保护相关问题和困难,根据《抚州市生态环境系统服务企业接待日工作方案》文件,决定将每个月第一周的星期二定为抚州市生态环境系统服务企业接待日。结合当前疫情防控持续向好的形势,抚州市广昌生态环境局决定于5月6日开展第二次服务企业接待日活动,企业可通过电话、邮箱等方式进行主动预约。
一、接待领导
抚州市广昌生态环境局第二次“服务企业接待日”活动接待领导为抚州市广昌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姚丽芳。
二、接待对象
辖区内各类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原则上每个企业来访人员不超过2人。
三、受理内容
对我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和部门的意见建议;企业发展及项目建设中需要我局帮助解决的困难和问题;属于抚州市广昌生态环境局法定职责内的其他事项。
联系人:游鹏
联系电话:0794-7105611
邮箱:3610846222@163.com
(来源:抚州市广昌生态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