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以“小财政”撬动“大扶贫”。广昌作为一个国家级贫困县,地方财政收入仅5亿元,但县委、县政府对开展脱贫攻坚、改善民生却舍得花钱、舍得投入,宁愿少上几个城市重点建设项目,也要保证脱贫攻坚资金。为推动苏区振兴与脱贫攻坚“共创·小康”工程顺利开展,县财政预算安排了5600万元资金,专门用于农村土坯(危)房改造、村庄环境改造和农村道路、供电、饮水、卫生室等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对农民发展特色种养进行补助。在项目建设任务繁重,财政收支压力巨大的情况下,拿出占全县地方财政收入十分之一还多的资金用于脱贫攻坚,这对于一个国贫县来说,力度之大,前所未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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