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准确掌握全县竹产业发展项目的实施情况,提高项目补贴工作成效,根据《省林业厅关于印发<江西省竹产业发展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赣林产字〔2016〕158号)文件精神,自4月1日起,县林业局从各股室抽调技术人员,组成毛竹低产林改造项目自查验收组,对全县1.6万亩实施毛竹低产林改造项目进行面积核实和质量检查工作。
此次自查验收严格按照省级核查验收办法标准进行,实行验收人员签名负责制,检查小组深入小班山场实地,根据《实施方案》中“小班地形图”,仔细核对每一块小班边界,对小班面积进行重新计算,对小班实施质量进行同步核查,确保相关数据真实、准确、全面。现外业检查已基本结束,进入内业整理阶段。
通过此次项目验收,准确掌握了2020年度毛竹低产林改造项目完成情况,进一步提升了全县竹林质量和产量,为县内竹产品加工企业提供优质原材料奠定物质基础。
该项目共涉及农户236户,其中贫困户50户,通过大力发展毛竹产业,帮助村民拓宽了就业渠道并带动了相关产业发展,农户增收明显,贫困人口户均增收4500元,切实把生态效益转化为经济效益、社会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