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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牢法治思维底线

2020-05-08 09:27 江西日报   曹诚平  阅读:106 

  曹诚平

  某地出台“硬核”规定:电动车发生交通违法,一律扣车30天至90天直至没收;骑车者为公职人员直系亲属的,由其直系亲属所在单位约谈教育并担保。为此,多名公职人员因其直系亲属交通违法而受到牵连。当笔者询问交警部门负责人,这样做有何法律依据时,这名负责人振振有词地说:“虽然没有法律依据,但我们的初衷是好的,整治效果也很好。”

  这名负责人的回答,法治意识之淡薄让人愕然。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这是法治思维的底线。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依法履职,这是任何部门和个人都应筑牢的底线。笔者查阅相关法律法规,都没有发现对电动车交通违法一律扣车、没收乃至“株连”亲属的相关规定。显然,这个“硬核”规定缺乏法律依据。

  对电动车进行规范管理,这本是维护良好交通秩序的需要,但一切执法行为,都应有法律依据,不能因为出发点是好的,“硬核”做法有效果,就认为其做法正确。用好的初衷和效果去验证错误规定和做法的正确性,这是对法治的曲解。

  当法律法规对某一领域的规定存在空白或不明确时,相关部门应根据立法目的、法治思维进行解释、适用,而不能在缺乏上位法依据的情况下出台“任性”规定。

  依法行政是现代法治国家政府行使权力时所普遍奉行的基本准则,各级领导干部和执法部门应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学会用法治的眼光来审视问题、谋划工作,筑牢法治思维底线,养成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的高度自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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