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1日下午,广昌县人民法院召开党组中心组学习(扩大)会,以“三个规定”为题,学习了“三个规定”等相关文件法律,落实“三个规定”相关工作。院党组书记、院长谭文强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认真学习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完善人民法院审判权力和责任清单的指导意见》《最高人民法院法官审判权力和责任清单(试行)》、《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即“三个规定”)、《法官行为规范》《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及有关警示教育案例。会上,理论中心组成员邹文飞、王长平、邱建军围绕“三个规定”做了中心发言。
会议强调,一要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三个规定”的重要意义,坚持把执行“三个规定”作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重要检验,切实增强贯彻执行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克服“人情关”和“面子关”,抵制“金钱关”和“利益关”;二要加强学习,原原本本地学,“三个规定”内容详细,里面涉及到的“禁令”必须坚决遵守,不得逾越;“三个规定”同时也是防止干预、插手司法活动的“防火墙”,是保障司法工作人员公正廉洁司法的“护身符”,办案人员要在各自岗位上认真履职尽责,筑牢廉洁司法防线,勇于同违反规定的行为作斗争。三要加强监督管理,审管办、政治部与综合办要相互配合,加强对本院干警在办案过程中有无违反“三个规定”的情形进行摸底排查,同时,院庭长要根据审判权力和责任清单的范围落实好“一岗双责”,防止出现“应管而未管”的监督缺位现象,确保“三项规定”工作落实落细。
来源:广昌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