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江西省林业局《在养禁食人工繁育陆生野生动物的处置意见》等相关文件精神,做好科学处置第一批禁食陆生野生动物的相关工作。抚州市广昌生态环境局会同县林业、农业、财政,发改委、扶贫办等相关成员单位在前期摸底排查的基础上,经科学评估后,从6月19日起,对全县人工繁育的野生动物分别采取放归自然、转做他用和无害化处理等三种方式进行处置,力争对生态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
截止6月25日,一共无害化处理王锦蛇7500余公斤,放归自然竹鼠300余只,豪猪300余只,转做他用的黄麂800余只。下一步,我局还将对已放归的野生动物进行长期生态监测,并对放归成效进行评估。
(来源:抚州市广昌生态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