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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高考期间噪声污染治理的通告

2020-06-29 09:26  阅读:106 

广大商户、施工单位及市民朋友们:

2020年高考即将临近,为保证我县考生在高考期间(6月29日至7月8日)有一个安静的学习、休息和考试环境,防治和减少噪声污染干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的有关规定,现将中、高考期间的环境噪声污染治理通告如下:

一、广场舞爱好者须将音量控制在国家标准之内,规范跳舞时间(18点30—20点),高考期间(7月6日-7日)禁止产生噪声污染的活动。

二、建筑施工企业白天施工时须将场界噪声控制在国家标准之内,禁止产生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企业(12:00至14:30,20:00至次日6:00)在居民集中区域和学校附近进行一切施工。停止6月29日至7月8日夜间施工手续的审批。

三、禁止采用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其他发出高分贝噪声的方式从事商业经营活动,禁止夜间在居民集中区域和学校附近从事产生噪声污染的活动。

四、禁止餐饮及经营性文化娱乐场所边界噪声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禁止使用伴唱机、乐器进行露天娱乐、室内娱乐、集会或从事其他活动产生噪声污染影响考生学习、休息、考试的行为。

五、在此期间,县城市管理局将进一步加大巡查力度,对违规违法行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希望城区内广大市民、娱乐场所、经营业主、施工单位等携手努力,共同为应考考生营造一个文明和谐、平安清静的良好考试、学习、休息环境。以实际行动助力高考,为高考加油!

如市民遭遇上述噪音污染行为可向县城市管理局投诉,投诉电话:南片区13870401127;北片区15279453103。

特此通告。


广昌县城市管理局

2020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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