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黄锦军)11月29日从省红十字会传来消息,《江西省红十字会条例》于11月27日在江西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上表决通过,将于2020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该条例共八章四十八条,从组织、职责、标志与名称、财产与监管、保障措施、法律责任等方面,对全省红十字会工作作出了具体的要求。该条例的出台严格遵循上位法原则精神,及时反映新时代发展需要,充分体现江西红十字会的工作特色,将为全省红十字事业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本报讯 (记者黄锦军)11月29日从省红十字会传来消息,《江西省红十字会条例》于11月27日在江西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上表决通过,将于2020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该条例共八章四十八条,从组织、职责、标志与名称、财产与监管、保障措施、法律责任等方面,对全省红十字会工作作出了具体的要求。该条例的出台严格遵循上位法原则精神,及时反映新时代发展需要,充分体现江西红十字会的工作特色,将为全省红十字事业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