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的要求,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来切实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食品药品安全,近日,广昌县人民检察院采取多项措施扎实开展落实“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
召开联席会议,加强沟通配合
为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广昌县人民检察院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了联席会议,双方围绕推进食品药品领域重点违法犯罪案件线索摸排移送与查办、公益诉讼、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等工作进行了交流探讨,并就如何充分发挥各自职能,形成打击食品药品领域犯罪合力的具体措施交换了意见建议,同时,对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要求”的联合检查抽检及督察执法活动进行了分工安排。
开展联合行动,增强打击力度
随后,广昌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县城内规模较大的超市、农贸市场、药品零售企业开展了执法检查:即通过查验有关资质材料、进出货凭证、现场检查、实物抽检等方式对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信息公示、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及落实情况、食品质量及存储等进行了全面细致检查,有助于更好筑牢食品药品安全防线,净化广昌县食品药品安全环境。
注重法治宣传,提高公众认知
11月28日,广昌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主城区白莲市场处共同开展《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全力保障食药安全》宣传活动,通过设立食品药品安全咨询台及展板,发放关于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等内容的宣传单、宣传手册等方式,对现场群众进行详细宣传和讲解,有效地激发广大群众参与此次专项行动的热情,提升了整个社会的监督责任感,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
下一步,广昌县人民检察院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建立食品药品案件线索移送、案件通报、联席会议及交流学习等工作机制,形成食品药品安全保护合力,为人民群众的食品、药品安全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同时,该院将充分发挥刑事检察、民事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诉讼职能,对食品药品领域、行业问题提出检察建议,推动完善食品药品管理制度,加强双向通报机制,提升检察建议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