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涉黑的案件,我们纪委监委要提前介入,认真‘探一探’是否有‘保护伞’问题……”近日,在抚州市纪委监委2019年涉黑涉恶案件“打伞破网”工作推进会上,该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强调。
据悉,今年以来,该市纪检监察机关采取提前介入、线索双向移送、下发督办函等方式深挖细查涉黑涉恶背后“保护伞”问题线索。
“兵马未动,粮草先行。”该市纪检监察机关对公安机关已侦和在侦的涉黑涉恶犯罪案件逐案“过筛”,提前介入、深入一线,严密对接跟踪公安机关,深入分析研判疑难复杂的问题症结,确保线索研判准确到位,着力提升“打伞破网”工作的实效性。
由于实行提前介入,坚持打准打狠、依法严惩原则,该市临川区纪检监察机关紧密跟踪公安机关,严肃查办了张某涉黑组织犯罪案件,对涉案的2名党员、1名充当背后“保护伞”的村委会干部分别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为使“打伞破网”工作顺利推进,畅通“数据”共享渠道,该市建立了案件线索双向移送机制和签字背书机制。下发了《关于对涉黑涉恶案件线索双清、线索双向移送、签字背书落实和扶贫领域问题线索处置情况开展自查自纠的通知》,认真梳理了问题线索,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坚决做到问题线索和黑恶积案“双清零”。同时,在扫黑除恶成员单位内部,实行查办涉黑涉恶案件中发现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参与、包庇纵容黑恶势力犯罪及收受贿赂、渎职侵权等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的,3个工作日内将线索移送纪检监察机关;纪检监察机关通过信访筛查、专项巡察发现涉黑涉恶问题的,3个工作日将有关证据材料或问题线索移送公安机关和相关职能部门。
该市还严格实行“三长负责制”,由公安局长、分管刑侦工作的副局长、刑侦部门主要负责人对摸排到的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问题线索分别签字确认,签字背书后移交纪检监察机关,确保了线索核查责任明晰、处置到位、源头可溯。
“针对‘打伞破网’工作相对滞后的该督导的督导,该‘敲打’的‘敲打’……”抚州市纪委监委分管该项工作的负责人明确表态,通过专门下发督办函,对线索核查情况进行重点督办。
除此之外,该市纪委监委对摸排到的问题线索实行台账式管理,及时梳理汇总,加强核查督办,对处置不及时、拖延挤压的线索时时督促督办,确保件件有落实,件件有回音。
2019年4月1日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进驻江西后,又挖出9个涉黑组织的“保护伞”,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充当“保护伞”问题36件39人。